临沂市定点收治医院-济南哮喘病医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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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36岁女性,说心里不得劲后就倒地昏迷,二甲级医院120急救车送至医院做了急诊CT说是蛛网下腔出血,担架车推至内科,医生说本医院治不了,赶紧转院,家属要求用120车转院,医院安排私家车无医生陪护的情况下七点出发转送八点四十到达推荐的一三甲医院,接诊告知家属该病人已没心跳了.象这种危重病人能那么简单转院吗。

那病人生前留下1岁零几天的女婴,前几日曾讲头晕没在意,有医生讲可能是晕厥栽倒在水泥地上导致蛛网膜下腔出血,请求哪位专家给予专业上的救助;

深表谢谢。

问题补充:这事件发生在2009年5月23日下午5点左右,报警后由120急救车送到其所在某二甲医院,家属随后到达医院找到后医生说做CT才由家属推着单桇车去做的,CT医生告知少量蛛网膜下腔出血,送到内3科,接诊医生说医院治不了,赶紧转院,7点左右出发,这其间所做检查项目仅是一个CT而已,在病人说头疼的厉害并呕吐,要小便,家属强烈要求治疗才不情愿的打了一瓶说是利尿(象甘露醇)医院在这宝贵近2小时里做了什么啊?

又被无情的推萎-转院,再次绝情的不用120车而安排出租车无医生陪护的情况下转送。

36岁啊?

多么年轻生命就这样无助的走了,留下1岁多么可怜的婴儿,可怎么活呀?

看着逝者仍保留昔日面颊,仿佛依旧还活着...经多方打听,确切信息:那二甲医院刘医生没什么医德,曾多次怠慢病人引起多起医疗治事故,可查实的;

另外那家二甲医院脑外科曾救治多个脑血管出血患者并治愈,至今健在?

36岁年轻生命啊。

不幸患蛛网膜下腔出血,更不幸遇上那家医院水货医生。

不幸中的不幸-悲惨啊。

现如今,那丈夫带着哇哇哭闹哺乳的1岁的婴儿,拖着现实沉重与精神打击的双重包袱...已有轻生倾向?

那家二甲医院截至今晚8:00钟前没什么具体安抚措施。

悲剧已发生不能再让悲剧重演啊。

望医院领导仁士秉着救死扶伤的职责,尽快予妥善处理吧。

人命关天;

给一36岁女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未经急救,医生安排出租车转院,途中死亡一36岁女性,说头晕后就倒地昏迷,某二甲级医院120急救车送至医院做了急诊CT说是蛛网下腔出血,担架车推至内科,医生说本医院治不了,赶紧转院,家属要求用120车转院,医院安排出租车无医生陪护的情况下七点出发转送八点四十到达推荐的一三甲医院,接诊告知家属该病人已没心跳了.象这种危重病人能那么简单转院吗!

问题补充:这事件发生在2009年5月23日下午5点左右,报警后由120急救车送到其所在某二甲医院,家属随后到达医院找到后医生说做CT才由家属推着单桇车去做的,CT医生告知少量蛛网膜下腔出血,送到内科,接诊医生说医院治不了,赶紧转院,7点左右出发,这其间所做检查项目仅是一个CT而已,在病人说头疼的厉害并呕吐,要小便,家属要求咋不打点吊瓶才打了一瓶说是利尿(象甘露醇)医院在这宝贵近2小时里做了什么啊?

去那家三甲医院急诊医生没见到转院单据病历,只是家属口诉,请问专家转院需要病历吗。

就这么简单吗;

符合转院程序吗。

难道不是推萎病人吗?

恳请行内专家给予援助。

请问这是医疗事故吗?

问题补充:那位大医生及医院有责任吗。

有多大的责任呢;

恳求权威仁士给予合理答复。

在此谢过了!

疑问1:病人入院后并经CT示蛛网膜下腔出血的情况下,医院脑内科接诊刘医生,做一些简单体征检查后,就说赶紧转院,其间没通知科主任及其他专业医生会诊治疗方案并没办任何转院手序,更不能容忍的是在家属要求用医院120车转院时,刘医生说:”120车要800块不需要用120就行,我已安排好车了”.另外据查:1.该医生曾多次因工作晚上值班懒散,怠慢急诊病人而发生多起医疗纠纷,曾有一病人因此死亡的记录.这些可查实的.2.据以往转院类似者告知,刘医生与出租车司机有猫腻,介绍一病人用车可有回扣费的.综合以上情况,刘医生无视患者生命安危,贪图个人安逸小利,未经医院会诊及办理转院手序,擅自安排出租车转送病人.稍懂急救常识的人,地球人都知道: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患者,禁忌频繁搬动,否则会加重病情,更何况是用毫无急救设施的普通出租车运送.据专业人士指出:蛛网膜下腔出血的患者急救中,稍有常识更何况作为具有专业脑内科刘医生,更应清楚采取一定措施,如控制病情,缓解稳定后经各科专家会诊下一步治疗方案,地方条件不允许才联系并通知上级医院该患者转入贵院.途中须有专业医护人员及具备必需设施的车辆转送.然而,医院刘医生不采取任何措施,如白痴般赤裸裸志让毫无医学常识的家属陪送,不但没配备急需的氧气袋,也无医生陪护,这难道不是刘医生误诊吗。

不是误诊,那么就是无视生命,草菅人命吧;

为了逝者安息,逝者留下婴儿健康成长?

不讨个说法,誓不罢休。

医院不可以拒绝收治危重病人,医院有收治病人的义务?

如果医院拒绝收治心脏病突发的季某而导致其死亡,没有履行法定义务,应按医疗事故给予赔偿。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

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您可以咨询下北京名仕医院,北京名仕医院康复科专业接收老年人护理,医院有原北大医院副院长,陈院长,朱德保健医胡维勤带领的专家团队开展老年护理医疗工作,名仕医院是医保定点医院,可以享受报销,康复科配有医院统一管理的护工参与到日常护理的工作中,全天24小时贴身护理,对于不能生活自理的老人每个病人都设有翻身本,两小时翻身拍背一次,避免患者出现褥疮,和有助于排痰,病房白天有专职护士值守病房,晚上护士也会定时巡视。

每天护工也都会给做个人的清洁擦洗,保证患者干净整洁!

rn医院不可以拒绝收治危重病人,医院有收治病人的义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有些没能力治疗,风险大。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也帮我点一下“好评”吧,谢谢了!

(1)综合性医院:是指设一定数量的病床,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五官科、皮肤科、中医科等各类临床专科,检验科、药剂科、影像等医技部门及相应人员与设备的医院;

(2)专科医院:是指为诊治专科疾病而设置的医院,如眼科医院、口腔医院、皮肤科医院、妇产科医院、肿瘤医院及传染病医院等!

(3)康复医院:是指为残疾者重新获得一定的劳动能力和生产技能的专门医疗机构。

(4)职业病医院:是集职业病预防控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检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应用研究与指导为一体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

你好是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求好评谢谢!